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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执念是谁


截教立教之事很快便风传洪荒。

        不过,应文烛珏要求,他这个二教主名声不显,只有真正入门的人方可知他存在。

        然而,有文烛珏在身边,通天收徒十分克制。

        徒弟又不是宠物,能随便养养,免不了讲道教学,这些都要花时间,对于所有时间都恨不得贴虫虫的通天来说,一个就够了,这还是看在多宝自理能力够强的情况下。

        而蓝角,能被文烛珏遗忘无数次,依旧活着,证明也不需要多管,如此正好。

        他们两个凑在一起,无论是打发找上门来拜师的人,还是整理金鳌岛一切杂事,都可以商量,不需要成天请示询问。

        文烛珏与通天放权大方,过着很是逍遥快活的二人生活。

        当然,他们也不是天天做那些胡乱的事情,偶尔也忙正事。

        金鳌岛之前虽简单布置过,但到底没那么精细,如今有时间,两人自然要慢慢调整,务必让每一处都合心顺意。

        之前,通天曾把附近的小岛挪过来拱卫主岛,因为组成的形状似龟,才取了金鳌岛之名。

        现今时间充裕,总要把周围的岛利用起来,不然,岂不是任何人都可随意出入主岛

        文烛珏点了最大的从岛鳖头,当弟子住处,就算日后收得多了,出师后也自然可另觅道场,所以,嫌挤就早点滚蛋,总躲在师父羽翼下算什么。

        通天举双手赞同,他都和兄长分家了,弟子必定也要独立,成天粘着虫虫干嘛。

        没错,说的就是你,蓝角,把手从虫虫袖子上撒开

        因为化形后的道体显小,加上云羚羊族群的变故,最近,文烛珏对蓝角很有些疼爱,毕竟,这也算自己养大的崽啊。

        蓝牙由此得寸进尺,有事没事就跑来撒娇卖痴,要不是多宝识趣,经常缠住他,通天都恨不得吃一顿烤全羊。

        文烛珏岂不知道他的想法,心中好笑,故意摸了一把爱徒的头,果然,通天眼中火苗更旺。

        蓝角头一缩,不敢再撩拨,连忙告退。

        在文烛珏手下这么多年,还活得这样逍遥,见风使舵的本领他还是有哒。

        文烛珏走到面无表情的通天身边,瞅了他一眼,终于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你还笑”通天咬牙捏住虫虫的两颊拉扯,“你就是故意的,故意的对不对虫虫太坏了”

        文烛珏抓着他的手,口齿不清含糊道“谁、让你、每次都上当。”

        通天郁闷把头埋下,狠狠咬了一口,文烛珏抽了口气,以他的身体强度,疼不至于,反而是痒。

        他推开通天的头,疑惑道“既然知道我逗你,为何还表现出来。”

        如果通天掩饰一下,文烛珏也不会三番两次这样逗他,实在是这种时候,通天的表情太好笑。

        他现在能理解,为何情侣之间,吃醋也能成为情趣,果然单身时的想法在陷入爱情漩涡后都会被推翻,变成自己曾经不耻的形状。

        恋爱实乃奔向成功的大敌啊,文烛珏心想。

        通天用额头碾着他的颈窝,闷闷道“可我就是生气,还想让虫虫知道,既然喜欢,自然要在你面前展现真实的自己,怎么能伪装。”

        文烛珏一愣,心中一暖,忍不住抱住他的头,狠狠压在自己肩上。

        是啊,这就是他喜欢通天的地方,那种需要猜来猜去的生活,他上辈子经历了太多,难得遇到这么一个透明的大宝贝,怎么能让他被污染。

        文烛珏既雀跃又欢喜,狠狠奖励了一番通天,在体力上他确实不如对方,但以他的见多识广,总能拿出新鲜花样。

        通天在这种事情上十分坦然。

        可能是没有人类礼义廉耻的束缚,加上喜欢尝试,又放得开,还聪明好学,只要文烛珏提一次的,他都牢牢记在心中,每一次都比上一次更好。

        这样虽然导致文烛珏体力消耗更快,但快乐是实打实的,两个人都很爽。

        事后,文烛珏浸泡在温泉里,懒洋洋捻起通天一缕发丝,用发尾轻轻戳着对方的胸膛。

        水雾蒸腾,朦胧了对面之人的眉目,但先天道体的完美气韵,依旧在若隐若现中显露。

        见通天目光陡暗,他连忙若无其事松手,放下。

        乳白的温泉水荡起道道涟漪,空中是灵草花木的清香,修道之人没有体味,但是有气息,文烛珏能嗅到自己身上腥甜的血气,身边,是仿佛从冰雪中挖出的宝剑,又在高温下淬炼,重新绽放光芒。

        那样极寒锋利的剑刃,好似靠近都会被划伤,但其实真正握住剑柄,才知道,温度滚烫。

        文烛珏翘起嘴角,他与通天,说来也有数千年未见,之前都是靠截天沟通,甚至有时,他无从分辨那句话是通天所言,那句话又是截天所说,进而对自己的感情都生出迷惑。

        然而,真正见面后,一种明悟在心中升起。

        通天是通天,截天是截天,但他们也是一人,那种吸引自己的本质没有不同。

        人有两面,截天是通天一部分性格放大后的产物,他不愿承认自己是通天,只是因为他有独立的思想,不希望自己在概念上被抹消。

        其实,这也是他继承了通天强烈的自我意识,否则,三尸怎会产生自己与本尊有别的想法

        按通天的性格,以力证道才是最适合他的道路,不为外物所动,一心看向前方。

        所以,他不认为三尸与他等同,三尸亦然。

        文烛珏微微可惜,但转念一想,天道不可能放盘古元神继续以力证道,通天不是凶兽,对于天道来说是一颗重要棋子,迟迟不成圣,反而危险,不如先挑一条能走的路。

        三尸证道修心为主,借先天灵宝本源寄托分神,最后证道之时,四神合一,以灵宝之力冲击壁障,比以力证道更容易突破。

        虽也算捷径,但力量归于自身,相对功德证道,后患小得多。

        而且通天选择的证道时机,正是天道最弱之时,把鸿蒙紫气也排除在外,与真正的混元圣人也差不了多少,一切都顺顺利利。

        好似看破了他心中所想,通天突然道“虫虫,你怎不问我最后证道放下的执念为何”

        文烛珏一僵,继而肌肉松弛下来“我如今也到了关键时刻,且证道之路与你不同,知道太多,恐干扰了。”

        “是吗。”通天的视线透过白雾,落到文烛珏身上,仿佛利刃刮过的感觉令文烛珏胸口凉飕飕,忍不住下潜,只把脑袋露出水面。

        该死,我心虚个什么,文烛珏吐了个泡泡,十分郁闷,一定是太凉了,他想,身上打湿,自然会冷。

        心安理得给自己找了个借口,文烛珏索性游动起来,游着游着,就要朝远方挪去。

        通天气笑,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温泉水洗过的肌肤滑不留手,软得好似轻轻一捏就会碎。

        哪怕知道,以他们的道体强度,兵刃加身都伤不了一根汗毛,通天还是忍不住微微松了些。

        这一松,文烛珏瞬间如游鱼窜到了另一边。

        然而,他忘了,自己和通天一个准圣一个圣人,这点儿距离,和没有差不多,就算他换了岛上另一处温泉,也依旧略等于无。

        不过,通天并没有用灵力,而是如他一般,仅用纯粹的身体力量,两人在这潭温泉中你追我赶,搅得水都浑浊起来,通天才把文烛珏成功禁锢在怀中。

        文烛珏抓住他面前的胳膊开始磨牙,诱人的灵力从鼻尖传入,令他牙根发痒,很想戳破吸一口。

        这可是圣人之血啊

        他心中大动,要是没有与通天的这层关系,无论他选了哪位,最后结果都是被一巴掌拍死吧

        通天胳膊上的肌肉绷紧,感受着不属于自己的温度,湿润、柔软、坚硬,多种触觉混合在一起,令他眸光陡然深邃。

        但他还记得,自己要说正事。

        计上心来,他忽然道“虫虫尝一口,不知可合你口味”

        文烛珏牙一停,通天却兴致盎然道“之前你担心影响我证道,如今我已成圣,洪荒也归于平静,就算失些精血也无妨,虫虫不想试试吗”

        他说着,还刻意散发血气,文烛珏周身顿时被诱人的甜美环绕,仿佛一个甜食爱好者坐在一张放满甜点的餐桌前。

        这哪儿忍得住

        就算突破到准圣,与普通蚊子不同,但说到底,吸血依旧是文烛珏的本能,况且这不光是血,还是力量。

        他咽着口水,喉结滚动,心中挣扎不休。

        通天还在蛊惑他“就一口,虫虫尝尝我的味道吗不知道圣人之血会不会比其他人的更甜美,我也听虫虫说一说其中的区别。”

        “对我无甚影响,虫虫大可放心,要是觉得不对,及时停下便是。”

        “我可是等了很久,才等到可以喂饱虫虫。”

        轻柔的呢喃在耳边催促着,文烛珏忍不住用力,就一口

        通天收拢灵力,道体本身的防御,终究敌不过血翅黑蚊的利口,他只觉轻微的刺痛后,就是血液流失的感觉。

        不过,这点儿量还不足以注意,反而随着口器刺入的毒素,才是他要驱除的对象。

        这些毒素是为了麻痹被吸血者,令他们一时半会发现不了自己被偷袭,但文烛珏的进化方向不是毒,所以作用不大。

        再说文烛珏,当圣人蕴含充沛灵力的血液流入口中,他瞬间就迷失在这前所未有的甜美中,就像一个只喝过蜂蜜水的人,突然有一天尝了一口浓缩蜂蜜,从舌尖甜到了心底。

        鲜血带着滚烫的热度,一路经过喉咙口、食管,抵达胃部,被他的天赋吸收、分解。

        大量灵气溢散,文烛珏好似喝了一瓶超级红瓶,瞬间把之前未消散的乏意驱得干干净净,连少数留下的轻微痕迹,都一起消失。

        文烛珏忍不住想,对于自己来说,圣人之血简直和灵丹妙药也差不多,要是日后离开洪荒,说不定可以提前找通天备一点,关键时刻当药瓶磕下去。

        然而,很快,无数画面与意识冲入他脑海,另他再无暇分心。

        但不知是否因为血液主人的原因,这股庞大的意识碎片没有在他识海搅起风暴,反而温柔带着他,沉了进去。

        文烛珏被迫以通天的视角,陪他一起,体验了他们从相识到现在心情。

        无论是自己与对方的初见,还是感情的一次次加深,到吐露心意、坦诚相见,心中的喜悦激动,仿佛从生命涌出的热忱,把他的意识烫得发麻,光是克制这些情绪,便用了文烛珏全部的力气。

        对于通天来说,感情无需克制,他本就是直接爽快的性格,但哪怕这样,真正表现出来的也不过冰山一角,文烛珏才知道,在对方心中,自己占据了多少情绪。

        在这股激烈的感情中,他甚至忍不住生出一种自己是对方所有的错觉,也许是因为这些碎片全部都关乎自己。

        渐渐的,文烛珏心中那个不敢面对的问题被放下,他想,就算通天真正斩了对自己的执念,但在如此多的回忆中,自己依旧占据了最多的他,他的喜怒都有我的参与。

        没错,文烛珏不问通天证道细节,甚至刻意避开,正是害怕对方斩却的执念与他有关。

        随着爱意渐浓,本以为能淡然以对,甚至说过可以借对他生情这件事证道的文烛珏,已经无法接受这个可能。

        爱是占有,当初他对通天尚且没有这般爱,所以能退却,甚至冷静说分开,可现在,若通天执念真是他,他却宁愿对方一念成魔。

        可他又做不到那样狠绝,爱情让人变得软弱。

        多么矛盾。

        文烛珏冷眼旁观,他想,既然自己总要离开,那就好聚好散,别提这件事,当成全各自大道一场好了。

        想不到,通天硬要提起,不但提,还用这种方法,让他亲眼见证,自己对他来说多么重要。

        随着时间渐渐走进,走到证道前的那一刻,文烛珏其实已经确定,若通天对他之情到了这般程度,执念在他,可以说理所当然,他已经能全然接受。

        毕竟,我近乎他感情的全部,占据这样多,确实太危险,到时候我又如何能安心出走。

        文烛珏静静想着。

        继续看下去。

        此时的通天,心中也皆尽是他,仿佛舍他以外,心中再无他物。

        这便够了,文烛珏怔然,哪怕换做自己,也绝没有这般多。

        在他同步感应下,通天本来炙热滚烫的感情突然冷却,猛地转头,三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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