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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磨砺意志


  《自在逍遥功》,听起来潇洒无比,然而却是一本内练的武功,讲究含蓄,平时都将精气神含蓄气沉丹田,要动作时才将丹田中的内力爆发,运气释放,将灵气温养肉体,王晓羡这种软脚虾最适合练这种武功了。《自在逍遥功》入门,一道细微刀伤一个小时就能痊愈,代价只是精气神,精气神耗尽也会效果减弱。

  王晓羡练着都迷糊了,这功法怎么这么像是太极拳呢?凡俗中武夫有九个小境界,每一境界都相当于多一个普通人的力量,凡俗九重相当于十倍自身力气。

  凡俗之日如果练至九境圆满,就可以冲击武者,武者之上还有大成宗师、丹田结金丹、碎丹成婴、元婴化神、形神合体、地仙,至于天仙属于是盘古大神之后就没出现过了,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惊天地泣鬼神,天地为之变色,破碎虚空,晚年不详。

  神魂强弱决定了法术的威力,身强体壮决定了修炼体术的强度。至此,终于把这个世界的体系了解了一半,和传统的仙侠小说主角不同的是,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也没有老头。王晓羡心想:“太难了吧,保命的手段都没有,以后要小心自己的小命了。这世界充满着恶意,每一个生灵都在这末日般的世界中苟且度日,最好防御越高越好”

  北原的大地上只有花草和牛羊冰川和红柳,胡杨和仙人掌。盘古大神的身躯阻绝了中州的灵气,也让妖魔不敢踏上他的身躯,那神圣的天山啊,在盘古大神死后的千万年里,依然为北原的游牧民族和中州耸立了天然的屏障。

  王晓羡早晨醒来就练着刀法,刀需要狠辣的果断,一寸长一寸强,马刀也就三尺长,比起枪箭要更加靠近敌人,也意味着给对手更多的攻击面积。刀法最重劈砍,刀法大成的武夫甚至能将一匹战马凌空劈开两半。

  王晓羡用的木刀是用胡杨木制成,拿起这把刀的时候,他想起了上辈子课本上的那句话“胡杨千年不死,死后千年不倒,倒后千年不腐”赞美胡杨,王晓羡忽然觉得自己也像是胡杨一样,需要在这艰苦绝卓的环境中成长。这么危险的环境,还是要长大了才能外出。

  刘士杰负责教习王晓羡刀法,对王晓羡丝毫不放水,实打实地让这孩子顶着北风在春天暖阳下练习刀法。

  暖阳是初春的,和冬天的雪化没有关系,雪化时候最是冷。

  胡杨木刀一刀刀劈砍在去除了内脏的土拨鼠身上。土拨鼠皮厚,木刀砍到了骨头血肉也不会飞出,慢慢揉面团一样打烂。

  其实目标物可以不是土拨鼠,可以是兔子和羔羊,只是土拨鼠的味道比较鲜嫩肥美吧,在偌大的草原上只有人类这种恶魔才能轻松地捕猎他们。

  刚出来洞口晒太阳,向远处眺望着有没有敌人,结果背后一箭穿心,那红柳制作的简易弓箭穿过他的胸膛时,它还在想着哪个洞里才有能够一起叽叽喳喳的同伴。

  此刻王晓羡修炼着的《迎风一刀斩》,最核心的内容是风,风越大越好。在马背上的儿郎都会被疾风刮着眼睑,若是在战场上眨眼,瞬息之可能就丢了性命,这是每一个北原人必修课。在狂风中定住精神,就算有箭矢即将射进眼睛,也要克服自身本能的恐惧和闭眼反应,在箭矢射进眼睛前躲开或者劈开箭矢。

  刘士杰看王晓羡看了两个时辰,小世子的脸上满是汗水,汗水又在寒冷的北风中快凝成了冰霜:“世子可以停手了,打成这样子可以捏成肉丸子了,再打就没肉了”

  王晓羡本来是终于可以停下很开心,没想到成了工具人:“我这么辛苦地练刀,你和我说好不好吃,我脸颊上全是泪水,眼睛都没闭上一下一直劈砍,你跟我说好吃?这是吃的问题吗?”

  刘士杰没想到小世子还埋怨起他了:“好世子,你先歇息一会,等会就有好吃的了”,也没看吹鼻瞪眼的王晓羡,独自拎起土拨鼠就走进了帐篷,腰间的匕首出鞘,将土拨鼠翻转一道,再从脊梁骨剔两刀,将皮压着一拉,骨肉皮即可全部分离,匕首抹布直接入鞘。紧接着一团肉糊中一小撮一小撮从左手虎口挤出来,变成了一粒粒肉丸。肉丸倒入驴肉汤里,片刻便熟了。

  丸子又酥又嫩,咬爆丸子时汁水在唇齿间溅开,那味道真是好极了。王晓羡感觉这鲜美又脆爽的滋味:“刘师傅再来一碗!”又感觉不够过瘾,把半碗驴肉汤喝了下肚,打了一个大大的饱嗝~嗝~嗝~!

  要是每天都锤一顿这样的土拨鼠肉丸,倒也是挺不错的啊。这小日子真是别有乐趣,北原上的大人小孩子的力量都被用到了刀刃上,虽然不知道吃的算不算,诱骗童工打肉丸也是过分了。

  挥刀千万次,不过是为了以后在战场杀敌时能自保小命。练习《迎风一刀斩》和《自在逍遥功》已经五年了,期间土拨鼠、小白兔遭受鞭尸酷刑又入了那王晓羡腹中,变成了了身体成长的养分。王晓羡这两年来长高了不少,已经有一米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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