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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陷阱


边城只有一家绸缎庄,一家非常大的绸缎庄,老板陈大倌十分会做生意,其中做的最好的是万马堂的生意。现在坐在他面前的,就是他最大的主顾——万马堂的大小姐——马芳铃。

        马芳铃已经休息了两天,自从万马堂传出要为马空群过六十寿宴的消息以后,边城忽然沉寂了下来,好像所有人忽然达成了停战协议,鸣金收兵,没有任何人再被杀,当然也再没有一匹马被砍断头颅。

        这难得的宁静让马芳铃舒服过了两天,但是她今天不得不出来,因为她的衣服做好了。如果只有两件事可以让一个懒女人出门,其中一件一定就是买衣服。

        这批衣服全都是按她上次选好了的料子、选好的款式做的,马芳铃知道陈大倌一定会做的让她非常满意,但是她还是要第一时间看见这些衣服,再试一试,陈大倌一定会在她穿每一件衣服的时候,都恨不得用上世界上所有的赞美之词来夸奖她,这其中当然是因为陈大倌是一个会做生意的生意人,也因为马芳铃是一个美人——穿什么衣服都很漂亮、身材很好的美人。等马芳铃试够了,等着衣服包进同样漂亮的盒子里的时候,陈大倌笑着来到了她的面前,恭敬的端上一杯茶。

        马芳铃接过杯子,送到嘴边,饱满的红唇映着白色的杯壁。

        “大小姐,一共是一千二百七十三两三千三百文,算您一千二百两你看怎么样?”陈大倌递过来一张账单。

        马芳铃放下茶杯,接过账单,皱起眉头,美人皱眉也是赏心悦目的,唯一的观众却无心欣赏。

        她把账单放在一边的小桌上,长长的叹了口气。

        陈大倌的心随着她这口气也揪了起来,还在这口气并不算长。

        “陈老板,价格没有算错,但是这个折扣不是给我马芳铃的折扣。”

        “那应该是什么样的折扣?”陈大倌虚心求教。

        “一千两。”马芳铃吐出三个字。

        陈大倌犹豫:“这未免……”

        “九百两。”马芳铃又吐出三个字。

        “九百两,就九百两。”陈大倌生怕说晚了,一百两银子又飞了,赶忙应下来。

        马芳铃满意的拿出了银票。

        等到买好了衣服,马芳铃忽然觉得少了点什么,就好像你买了一匹好马,就一定要配一副好马鞍,买了一栋大房子,自然就要配一套好家具。马芳铃看了看自己修长白皙却空荡荡的双手,走进了隔壁的店。

        店主宋天正坐在柜台前打着算盘,看到有人进来抬起头来随便瞄了一眼,这一瞄让他立马放开他的算盘迎了上来。

        “大小姐想要点什么?”宋天热情的询问。

        马芳铃扫了一眼墙上挂着的各式各样的扇子,说道:“我刚才在陈老板那里买了几套衣服。”

        宋天点点头,以马芳铃买衣服的阵仗,旁边的人想不知道也难。

        “买好衣服之后,我忽然觉得缺了点什么。”马芳铃抬起双手,翻过来覆过去。

        宋天马上心领神会,笑得眯起了眼睛:“大小姐置办了那么多新衣裳,又怎么少的了衬托气质的扇子,大小姐您想要什么样,只要您说,我就一定有。”

        马芳铃还是看着自己的手:“宋老板觉不觉得最近的风太干燥了?”

        这个转折让宋天有点糊涂,但是客人说的一定要附和:“确实有点大。”

        “我觉得自己的手都被这风吹得快开裂了。”

        宋天也看向这双手,柔美、白皙,椭圆的指甲透着嫩嫩的粉色,没有一丝伤痕。

        宋天点头,附和道:“最近的风确实太干燥,太闷热了,就连我那婆娘都天天嚷着脸上的皮肤变差了,当然她的脸跟马大小姐的手比起来,不值一提。”

        马芳铃没有去管他婆娘的脸,她只关心自己的手:“然后我想起来,一个月前,宋老板你说要卖给我一把冰丝扇,用天山的冰蚕吐的丝做的冰丝扇,无论什么时候,扇出来的风都是冰凉的。”

        宋天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扭曲成了一副为难的表情:“这种冰丝非常难得。”

        马芳铃说道:“我知道。”

        “它每年的产量非常少。”

        “我知道。”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我应该拿到了那把扇子。”

        这马芳铃就不知道了,她问:“是什么意外。”

        宋天没有说话,一个商人自然不能随便透露他的商业秘密。马芳铃也没有逼他,只是慢慢说道:“我不喜欢意外,意外之喜除外。”

        宋天静静听着,马芳铃已经有了结论,他只需要听着就好了。

        “所以我希望这个意外能尽快变成意外之喜,还有,我也不喜欢等太久。”

        还有三天就是马空群的六十寿宴,但引起关注的并不是寿宴本身,是因为这次寿宴上会发生两件事。

        第一件事,马空群要金盆洗手,退隐江湖,江湖恩怨从此一刀两断烟消云散。

        第二件事,万马堂将由他的女儿马芳铃继承,这次寿宴同时也是马芳铃的继任典礼。

        万马堂二十年来雄踞关东,威震一方,虽然近几年减少了与其他门派的交流,威名犹在。现在这两件关乎到万马堂传承的大事同时发生,其他门派又怎么能袖手旁观。

        马空群的破空拳和金刚掌名动江湖,他的义兄白天羽、白天勇惨死的梅花庵惨案发生后,他复仇的雷霆手段现在江湖人谈论起来也心悸不已,他扫荡斑衣教余孽的手段更是雷厉风行。他就是万马堂的根,只要有他在,所有人都相信,万马堂不会倒。但是就是这样一个枭雄,却突然说要退隐江湖。在这之前并没有透露一点点风声,为何会突然有这么一个决定?

        难道是马空群的身体不济了?但是马空群仇家众多,他只要露出一点点破绽,他的敌人都会一拥而上将他撕成碎片,

        这说不通啊。那到底是为什么?

        众说纷纭,却都没有一个靠谱的答案,除此之外,江湖人也迫切地想知道,没有了马空群的万马堂,今后会怎么样?

        他的女儿,万马堂未来的首领——马芳铃,她又是什么人物?

        提起马芳铃,江湖人好像都只能说出三样东西,美貌、鞭子和脾气。这并不稀奇,好像所有有头有脸的名门世家、江湖门派的大小姐,都具备这三种特质,并不因为她马芳铃是马空群的女儿而特殊。她唯一可以成为别人谈资的地方,大概就是在带着马队做生意的时候,和别人发生的大大小小的摩擦,无论多大的酒店客栈,这些让人哭笑不得啼笑皆非的趣闻轶事总能成为茶余饭后的一道小点心。况且最后所有的事情能解决,也无非是别人看在她背后的万马堂的面子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一个中看不中用的大小姐,有何能力能挑起万马堂的担子。

        马空群这样的安排,置云在天、花满天、公孙断这些跟随他多年,立下了汗马功劳的老臣于何地,万马堂上下会服从马芳铃吗?

        这些,都是所有人关心的。如果想知道第一手消息,自然要靠近事件的发源地。

        随着这些江湖人的到来,安静了几天的边城又开始热闹了。江湖人聚集的地方,总是不能缺少酒和女人,所以这两日无名居灯火通明夜夜笙歌,萧老板一定日进斗金。

        午后,闷热的阳光照射下,地面都像烧着火一般,这样的天气,没人想往街上跑,要么吃饱了饭痛痛快快的睡一觉,要么酒足饭饱思□□,都往无名居去了。客满客栈的王老板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懒洋洋地起身,准备上楼休息,留楼下一个伙计无精打采的招呼着面前的两桌客人。

        好在突然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浇透了黄沙之后,服服帖帖的粘在了地上,鼻子里不再嗅得到沙尘的味道,连酒也变得更加澄清、更加美味,这一口琼浆玉液划过咽喉还没下肚,还没来得及那甘甜醇厚,突然几声凄厉的惨叫划破了宁静,紧接着是一个男人恐惧的叫喊。

        “杀人了,杀人了,杀……”叫声戛然而止。

        无名居里喝酒的、玩牌的、搂着女人的,都不约而同的停下来手中的动作,向着惨叫发生的方向冲了出去。

        越靠近客满客栈,那股腥气就更加浓厚,与雨后湿润清甜的空气格格不入,强烈刺鼻,等他们冲进客栈,纵使他们看惯了生死,仍是被眼前了场景吓住了。

        长街那头传了马蹄声,几匹骏马飞驰而来,为首的是万马堂的左场主,云在天。

        他看到一群人傻愣愣的围在客满客栈前,勒住缰绳,还没发问,就闻到了那股气味,前几天在万马堂让人呕吐的气味。

        他的脸上马上变得恐怖起来,他跃下马,拨开人群,看到了九个人。

        九个死人,四个穿着同样款式的蓝衫,四个穿着同样款式的绿衫,还有一个店小二打扮的人。仅从衣着上,就可以辨认出他们的身份,那着蓝衫的,是武当派的人,绿色衣服的,是点苍派的人。

        云在天检查了一下尸体,九个人全部都是一刀毙命,血从伤口喷溅出来,洒在墙上,洒在桌子上,洒在每个人的脸上。他们每个人的武器都放在手边,却没有一个人来得及拿起它对付凶手,好快的刀,好狠的心。

        云在天走上楼梯,二楼的楼梯口躺着这家店的主人,他整个人瘫在地板上,浑身发抖,脸上充满恐惧,好像看到了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

        云在天拉起他,沉声质问:“谁干的?”

        王前没有说话,他已经害怕得说不出来话了,不算瘦小的身子不住地打颤,牙齿不停地发抖,自然也吐不出一个完整的字。

        云在天面色阴沉,他提高音量,对王前吼道:“说,谁干的!”

        王前似乎终于被喷回了一点理智,眼泪慢慢从眼角流了下来,他紧紧抓住云在天的手,颤抖着说道:“魔……刀,那是魔刀,死神的刀,是……傅红雪,是傅红雪!”说到第二个傅红雪的时候,他像是用尽全身力气吼出来一般,吼完之后再也忍受不了,趴在地上大声痛哭起来。

        云在天大力甩下他,向外走去,他知道傅红雪住在哪。

        梁婆婆靠在屋檐下悠闲的打着盹,人只要上了年纪,都只想悠闲的过日子,但任何人看到凶神恶煞的云在天,都悠闲不起来的。

        云在天阴沉着脸,问道:“傅红雪呢?”

        梁婆婆勉强聚集了勇气回答了他:“我……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云在天对这个回答很不满意。

        梁婆婆的干瘦的双手摇摆得像烈风中站不住的枯枝,她哭丧着脸回答:“我不知道……真不知道,他昨天晚上就没回来过。”

        云在天正准备再问,却被一阵嘈杂打断了,有人声在嘈杂的慌乱的呼喊。

        “不好了,着火了,着火了!”

        云在天抬头,一股黑色的浓烟正从屋顶上升起,那间房子,是铁匠张老实的房子。

        客栈前面的空地上,摆放了十一具尸体,他们身份不尽相同,八个江湖人,一个店小二,一个打铁匠张老实和他的妻子。但是他们的死法都一样,干净利落一刀致命。

        云在天的神色比这些死人更像死人,尤其当听到手下汇报整个边城都没有发现傅红雪踪迹的时候,更加阴沉似铁,寒冷如冰,稍微有点眼力的人都不会凑到他跟前触霉头。

        偏偏叶开是个没有眼力劲的。

        他说道:“现在认为傅红雪是凶手还言之尚早。”

        云在天还没有说话,旁边有个人就噗嗤笑了出来,嘴角一翘,露出一个讥讽的笑容:“都有人亲眼看见了,还能有假?”

        说话的一个身着锦衣的青年,身后跟着两个随从打扮的男子,这两个随从相貌平凡,但是身材高大,上半身精壮的肌肉把衣裳撑得紧绷绷的,太阳穴鼓鼓的,一看就是两个高手。

        能有这样的人做跟班,锦衣青年自然来头不小,正是武林三大世家之一丁家的二公子——丁灵甲,这位大少爷很有世家公子的修养,对别人说话温文尔雅,待人彬彬有礼,但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和叶开不对盘,也许是天生气场不和吧。

        这几天来,这位二公子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和叶开对着干,不时出言冷嘲热讽,但是不管他说什么,叶开都微笑以对,场面十分诡异。旁人不知道原由,纷纷隔岸观火,免得殃及池鱼。

        叶开微笑说道:“捉贼捉赃,捉奸捉双,给人定罪,起码人赃并获吧。现在只有王老板一个人的证言,只不过是片面之词,就算他真的看到了傅红雪,也难保不会是有人假冒的。”

        丁灵甲反驳道:“傅红雪是你的朋友,你当然会千方百计为他找借口脱罪,就算王老板眼花了,这伤口怎么说?现在边城有谁有这么一把刀,还有那么快的身手?”

        剑为百家兵器之首,江湖中用刀的不少,用剑的更多,这些用刀的人里面,用得出神入化的屈指可数,在这个小小的边城,就算来了那么多江湖人,佩刀的也就那么几个人而已,比如波月门的双生子,但是他们的刀形如弯月,造型特别,留下来的伤口与众不同,且不说与尸体上的完全不同,他们二人的功夫也远远达不到杀八人于一瞬的地步。

        其他人也是一样的。

        只有傅红雪,虽然他的刀从未出鞘,但是每个人都对那把黑刀印象深刻,傅红雪阴沉的样子,一开始也让很多人看不惯,如前几天的慕容明珠一般,其中也有几个胆大爱挑事的上去挑衅他。

        在无名居门口和傅红雪不小心撞到的点苍派就是第一波。

        热血上头的江湖人一言不合拔刀相向是常事,只不过这次在傅红雪的刀还没出鞘的时候,点苍派就已经因为恐惧而退缩,有的刀不需要出鞘,你就知道,你战胜不了它。

        第二个、第三个人……

        第三天后就已经没有人敢招惹傅红雪,除了叶开。

        他会笑嘻嘻地提着酒,自顾自的坐在傅红雪对面,一个人自说自话,傅红雪基本没给过他反应,他仍然不厌其烦的,自得其乐,他们两个人的桌子,自成一派,和其他人格格不入。

        叶开道:“既然人可以是假冒的,伤口自然也可以伪造,还没有验尸,更没有和傅红雪的刀比对过,怎没能说就是傅红雪下的手。”

        “哼!”丁灵甲不以为然,“你说王老板是一面之词,你说的这些还不是无根的推测,你有什么证据来证明人是假的、伤口也是假的。”

        “我现在还没有。”叶开说道,“但是只要找到傅红雪的刀,和尸体上的伤口对比一下,就知道到底是不是傅红雪的刀造成的。他的刀从来没有出鞘,谁都没有见过那把刀长什么样。嫁祸的人就算可以凭外形伪造一把凶器杀人,和真正的刀总是有点分别的。”

        “你说的全都是废话,云场主现在不是在努力寻找傅红雪?傅红雪和他的刀一向形影不离,就连吃饭睡觉都紧紧抓着,找他的刀不就是找他的人?”

        说来说去,关键点都是找不到傅红雪和没有证据,再辩论下去也只是一个僵局,但是在场的其他人不敢打断,敢打断的人没说话。

        “我也可以证明!”有人高声喊道。

        来人脸色苍白,似乎受过重伤,身上华丽的紫衣,显得人更加虚弱,他在一个马师打扮的人搀扶下,从人群中走了出来——是应该在万马堂养伤的慕容明珠。

        等走到那一排整齐摆放的尸体前,慕容明珠缓慢而用力的打量了一下这几具凄惨的尸体,他的脸慢慢浮上了难以名状的悲痛,好一会儿,他才开口,他声音带着伤后的虚浮,但在场的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凶手就是傅红雪。”

        有人证明了自己的猜测,最重要的是反驳了叶开,丁灵甲得意的看着叶开,却高声问慕容明珠:“你怎么证明?”

        慕容明珠闭上了眼睛,手指紧紧握住那把华丽的剑,那悲惨的表情不只是为了眼前的残忍,更是为了自己亲历过的惨剧:“那天偷袭我们的就是傅红雪。”

        他说的是他们第一次到万马堂作客离开的那一天,这不是什么秘密,各怀心思来边城的江湖人早就将那几天发生的事打听得一清二楚。

        那天傅红雪、飞天蜘蛛、慕容明珠、乐乐山四人几乎一起离开万马堂,却落到个傅红雪安然无恙,飞天蜘蛛惨死,慕容明珠重伤,乐乐山下落不明的结果,旁观者一听,怎么看都是傅红雪嫌疑最大。

        “你不是说,对方蒙着脸,你是怎么看出来杀你的是傅红雪?”问的是丁灵甲,虽然是疑问,却不带怀疑,只是要让慕容明珠顺势说出答案。

        “因为他的右脚。”

        所有人都知道傅红雪是个瘸子。

        “大家都知道,傅红雪是个瘸子,但是他的瘸远远没有我们平日看到得那么严重,短时间动手的时候与正常人无异。他那么紧张他的刀,也是一种障眼法,让我们加深对刀的印象,甚至于产生一种错觉,他要动手,就只会用他的刀。那天,他远远落在我们后面,他一直走得很慢,所以我们毫无戒备。当我们被偷袭,看到一个武功高强内力深厚但是腿脚没问题的正常人,谁都不会怀疑到他的身上。”

        “但最后还是被你看出来了。”丁灵甲感叹。

        “对!”慕容明珠愤恨不已,“他千算万算,万万没有算到我们十一个人比他想象中难对付,花了他太多时间,生死关头,我和乐乐山前辈分两路逃跑,他只能选择先杀一个,我的功夫稍弱,他当然选择先追杀乐乐山前辈再来收拾我。就在那个时候,我看见了,他的右脚,不是正常人的脚,那是一个跛子,现在边城里,只有一个腿脚不好的人,他就是傅红雪。”

        这些回答让丁灵甲很满意,他挑眉,得意地看着叶开。

        “这也说不通,那时候我们几个都是第一次见面,傅红雪为什么要杀你们,还要伪装自己的身份。今天杀这十一个人的时候,却又不再隐藏自己,不仅用了你们几个怎么逼迫都不肯出鞘的刀,还留下一个活口指认自己。”叶开一向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

        “因为我们已经发现了他的身份,他已经不需要再隐藏了。”回答的不是慕容明珠,而是他身边那个刚刚搀扶着他的人,一个穿着打扮看起来像是万马堂马师的人。等他抬起头来,撕下面具,众人都大吃一惊。

        “乐乐山!”正是失踪许久,被大家以为早已死在荒漠的乐乐山,他居然一直隐藏在万马堂。

        “你发现了他的什么身份?”发话的是云在天,乐乐山扮成马师,他作为万马堂的二把手,是知情还是不知情?

        乐乐山看着地上躺着的武当派弟子尸首,痛心疾首,他是武当派的人,看着自己的弟子惨死,自然很悲愤:“那天,我和慕容家这小子分头逃命,那蒙面人可能以为我比慕容小子难对付,先杀了我再杀他也不迟,就先来杀我。”

        叶开叹气道:“但是傅红雪还是没能杀了你。”

        乐乐山凶狠的望着叶开,恶狠狠说道:“他没杀,不是不想杀,而是暂时不能杀。傅红雪虽然武功比我高,但是他失败在太年轻了,要是再过几年,他肯定能杀得了我,那天却让我侥幸捡回一条命。”

        “那时候你为什么不揭发他?”

        “傅红雪既然知道被我认了出来,肯定要杀我灭口,在我不能保证自己安全之前,我不能出现。况且就算我说出去,没有真凭实据,别人也很难相信。而且我要弄清楚他的动机,就像你说的,我们都是第一次见面,无冤无仇,他为什么要对我们痛下杀手。”

        “你现在出现,应该是已经知道动机了。”

        “对,昨天我已经看到了,所以他今天才会毫不掩饰的对武当派下毒手,不仅是武当,其他人他也不会放过的。”

        “为什么?”

        “因为傅红雪是魔教的人,整个江湖都是他的仇人!”

        此话一出,犹如滴在一锅滚油里面的水,场面瞬间炸了锅。魔教,是一个遥远的词,十五年前,马空群带人火烧冲霄塔之后,江湖上就再也没有魔教的踪影,但是它带给中原武林的阴影却不是一时半会可以抹去的。

        现在突然听到这个魔教,就如同感觉到一直被狼群盯着的羊,虽然狼已经消失很久了,但是一听到狼的叫声,就算没有狼,心里还是会浮出那刻入骨髓的恐惧。

        “斑衣教十五年前就已经覆灭,乐乐山前辈怀疑傅红雪是魔教余孽?”丁灵甲不过二十出头,对斑衣教的印象只存在于江湖的传说,没有亲身经历过,对魔教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恐惧,他刚才坚持傅红雪是凶手的一大半原因是故意跟叶开对着干,就算叶开说的对,他也会唱反调的。心里并没有百分百相信是傅红雪下的下手,但如果傅红雪是魔教的人,那就另当别论。

        乐乐山沉痛说道:“他不仅仅是魔教余孽,他还是魔教大公主花白凤的儿子。”

        这不仅仅是沸水进了油锅,这是直接把油锅掀翻的效果了。

        大家绞尽脑汁,千猜万猜,都想不到傅红雪居然是魔教众人。

        “为什么你能这么肯定?”发问的是昆仑派的吴沧海,魔教还存在的时候,他和魔教有过几次不大不小的冲突,但是十五年前围攻斑衣教一战,昆仑派并没有参与。他心里怀着一种侥幸,希望自己没有被写上魔教的复仇名单。

        “那天以来,我一直在暗中监视傅红雪,就等他露出马脚。直到昨天,可能他觉得时机要到了,放松了警惕,让我看到了他的刀,那把魔刀我一生都不会忘记,当年我们攻打魔教的时候,这把魔刀,杀了我们多少同门,不止是武当派,还有很多很多人,死在了这把魔刀之下,我也差点被它夺取了性命,是马大老板救了我一命。”

        时间久远,当年围攻魔教,死伤众多,很多活下来的人也都相继去世,乐乐山作为几个还在世的参与者及见证人,他的话很有说服力。

        “大家可知道,那把刀本来是黑色的,但是当时饮尽了数不清的江湖人的热血,把刀柄都染红了,冲霄塔尸横遍野、血浸黄沙,不仅是魔教的地狱,也是人间的地狱。”乐乐山的表情已经由悲愤变成了悲壮,如果说刚才只是为自己门派弟子而悲伤的话,现在却已经带了一种大义凛然,声音也充满了一种视死如归,如果魔教要复仇,马空群必不用说,乐乐山也绝对在名单之上。

        “现在,她的儿子,化身地狱的神,用这把魔刀来复仇了!”

        听到他说话的人,眼前仿佛都已经看到了花白凤持刀大开杀戒的场景,不由得感同身受,群情激奋。这边城好像变成了冲霄塔,每个人脸上都是毅然决然,等着共赴沙场,奋勇杀敌,哪怕马革裹尸,一去不回。

        “我们不能坐以待毙!”

        “傅红雪是凶手!是魔教余孽,杀了他!”

        “对,如果不杀了傅红雪,魔教一定死灰复燃,危害中原武林。”

        “我们要找到傅红雪,杀了他!为武当和点苍报仇!为武林除害!”

        乐乐山十分感动,热泪盈眶:“多谢诸位,如能成功斩杀傅红雪,为我武当惨死的弟子报仇,诸位的恩情,武当没齿难忘!”

        众口铄金,现在三个不同身份、从前互不相识、也没有利益纠葛的人一起指证傅红雪,还有尸体为证,更是增加了可信度,现在唯一需要的,就是抓到傅红雪。

        叶开叹气,这位乐乐山前辈不愧是酒中豪杰,酒醉人,声也醉人。而且还有那么几个十分捧场的观众,叶开扫射一眼人群,刚才莫名的情绪激昂,明显有人在推波助澜。

        再怎么群情激昂,傅红雪人不在,气氛也只能是被抽薪的热锅,总要冷却的。

        人群的骚动渐渐平息,慕容明珠和乐乐山也达到了目的,他们对视一眼,齐齐看向云在天。

        这是边城,是万马堂的地方。

        云在天沉着脸,对上人群,每个人的表情都不一样,因为他们心里怀着的心思就各种各样,有害怕、有兴奋、有跃跃欲试、有低眉垂目,有的人想进,有的人想退。

        但万马堂不能退,云在天厉声道:“传令下去,守住边城所有道路的出入口,一有可疑人物,立刻抓捕审问。另外派四十个人分成四组,带足干粮和水,找不到线索不准回来。”

        事已至此,叶开也看出来了,这是一个局,一个针对傅红雪的局,但最终的猎物也是傅红雪吗?

        谁又是猎人?是布下这个陷阱的人?

        在黑暗之中,只有一个人在搭弓引箭吗?

        叶开望着长街那头,数十匹骏马驶过,扬起的尘土慢慢下落,也在想一个问题。

        傅红雪去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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